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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初评工作程序(试行)》和《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优抽查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初评工作程序(试行)》和《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优抽查细则(试行)》的通知

穗建监字[2002]28

 

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贯彻市建委《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穗建筑[2002]5号),切实开展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初评工作程序(试行)》和《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优检查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一、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初评工作程序(试行)

      二、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优检查细则(试行)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

 

附件一

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初评工作程序(试行)

 

一、由站初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初评办)负责统一接受市委评优办公室送达的评审申报材料,并建立台帐。

二、初评办应及时通知有关监督科室,由监督科室组织项目监督员填写《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检查安排表》(附表,以下简称“安排表”)。工程项目监督员根据工程特点和形象进度填写该项目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检查的时间。

三、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达到预定的检查时间时,由监督科室检评小组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地基基础阶段检查一次,主体阶段检查不小于一次。当工程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到主体工作量约50%左右时,由检评小组将符合规定的要求可继续检评项目的“安排表”送站初评办,初评办组织站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程项目监督员及聘请社会专家再次进行现场质量初评检查。

四、现场质量检查分两组进行,一组是实物及资料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程实物质量抽检和现场查阅施工技术资料;另一组是结构实体抽测。每次检查应做好书面记录并打分。

五、对于每次综合评分在75分以下的项目不再安排下阶段结构检查。

六、站初评办负责整理经检评拟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及推荐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项目名单,根据领导小组确定后,由初评办统一报市评优办公室。

七、对各次检评结果有异议或未正确反映实际情况的,经站初评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给予安排重新复检。

附;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检查安排表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二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优检查细则

(试行)

工程结构质量评优,以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规定为依据,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实际情况,坚持严格、规范、科学、真实的原则开展,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继续提高。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穗建筑[2002]5号)的要求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一、  一般规定

(一)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总体做法:从施工初期开始分阶段对工程施工质量现场检查,每次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查阅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工程实物质量抽检和结构实体抽测。

(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检查主要内容: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创优目标管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层级管理责任制)、施工质量控制、层级检验及验收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三)施工技术资料检查主要内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必备文件,施工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试验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试验,见证取样送检记录及监督抽检资料,施工技术复核记录,技术质量问题(事故)论证处理记录,桩基和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结构实体检验资料(包括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实验报告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资料),新材料、技术鉴定论证记录,监理规划(细则),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等。

(四)工程实物质量抽检主要内容:检查在建工程的作业层和抽查已完成结构楼层,其中,施工质量检查部位不少于已完成结构楼层的30%,以及摸板、钢筋、混凝土等分项工程施工作业面。已完成结构的楼层出现结构外观质量缺陷,如蜂窝、孔洞、夹渣、裂缝等,在检查前不得修补。

(五)结构实体抽测主要内容:对已完成结构施工的楼层随机抽取一层,检查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楼(梯)板厚度等。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每层抽测不少于三个构件,楼板厚度随机抽测两块楼板,每块板测两个点(支坐及跨中部位)和随机抽测一层楼板厚度。混凝土强度检查其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报告,当怀疑其强度或资料不完整时,采取钻芯法检测。

(六)各项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如实、准确、全面填写记录,作出结论(或评分)并签名。

(七)地铁车站结构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其它市政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细则另行制定。

二、检查评分办法

为了做好结构评优工作,对工程结构施工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质量进行评价时,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检查表分为工程质量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工程实物质量抽检和结构实体抽测共四部分。

(一)    结构工程的质量检评等级按以下要求划分:

1   合格

1 有工程质量控制、创优目标管理制度并基本落实。

2 施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有效。

3 实物检查综合评分在75分以上

2   优良

1 工程质量控制、创优目标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

2 施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有效。

3 实物检查综合评分在85分以上。

(二)    评分方法

1、实物检查综合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分项工程实物抽检和结构实体抽测2部分内容。其中,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和结构实体抽测检查表各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综合评分表中所占的满分值分别为:模板工程20分,钢筋工程30分,混凝土工程30分和结构实体抽测20分,综合评分表总得分应为各检查分项实得分之和,具体计分方法为:

在综合评分

表中各分项=

实得分数

2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算术平均值记取。

3   单位工程最后综合评分按各次综合评分取算术平均值。

 

附表一  《项目检评综合评分表》

附表二  《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附表三   《施工技术资料检查记录表》

附表四  《模板分项工程检查记录表》

附表五  《钢筋分项工程检查记录表》

附表六  《混凝土分项工程检查记录表》

附表七  《结构实体抽测记录表》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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